淵海子平 · 典籍原文
論八字撮要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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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論八字撮要法 用之為官,不可傷。 用之為財,不可劫。 用之為印,不可破。 用之食神,不可破。 用之為祿,不可衝。 若有七殺須要制,制伏太過反為兇;若遇傷官須要靜,此是子平萬法宗。 傷官最怕為官運。 在官九五見財星。 印綬好殺,嫌財位。 陽刃怕衝,宜合迎。 比肩要逢七殺制。 七殺喜見食神刑。 有祿怕見官星到。 食神最喜偏財臨。 此是子平撮要法,江湖術者仔細明。 格局生死引用 夫格局者,自有定論,今略而述之。 印綬見財,行財運、又兼死絕,必入黃泉;如柱有比肩,庶幾有解。 正官見殺,及傷官刑衝破害,歲運相併必死。 正財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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