淵海子平 · 典籍原文

論日為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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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來源: 徐子平 撰文本狀態:原文整理閱讀權限: 預覽

原文

論日為主 予嘗觀唐書所載,有李虛中者,取人所生年月日時干支生剋,論命之貴賤壽夭之說,已詳之矣! 至於宋時,方有子平之說; 取日干為主,以年為根,以月為苗,以日為花,以時為果; 以生旺死絕休囚制化,決人生休咎。 其理必然矣,復有何疑哉! 一曰官,分之陰陽,曰官、曰殺,甲乙見庚辛也; 二曰財,分之陰陽,曰正財、偏財,甲乙見戊己也; 三曰生氣之陰陽,曰印綬、曰倒食,甲乙見壬癸是也; 四曰竊氣之陰陽,曰食神、曰傷官,甲乙見丙丁是也; 五曰同類之陰陽,曰劫財、曰陽刃,甲乙見甲乙是也。 大抵貴賤壽夭死生,皆不出於五者; 倘有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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